星期四, 10月 27, 2005

【信件轉貼】以後盜採、盜獵都沒罪了

以下是一位朋友轉寄給我的信,十分誇張的判決,再次讓我相信台灣的司法人員真的是生活在一個封閉的象牙塔裡,壓根也不食人間煙火。

《歡迎轉寄、連結、轉貼,無需再徵求同意》

信件內文如下:(紅線部份是我私自標上的)

DearAll:

根據下列判決(不起訴處分書),以後沒有現場抓到,任何盜採、盜獵都沒罪了!根據這三張紙的內容,學術研究採集不用辦採集證,只要沒有採集工具在車上或身上,根本就沒有犯罪。請各位先進伙伴用力轉寄,讓大家瞭解這就是台灣的司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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